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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第章 “灌醉师弟。”沈摇光坦……

乌衔月被勾起话题, 捡起落在裙摆上的一朵粉色小花,潋滟的双目里泛起点点微光。

“这次的邪祟是个红衣小鬼,生前和哥哥在家里玩捉迷藏, 打翻供奉祖先的香案,引发一场大火。火势很大, 屋子冒着滚滚浓烟, 父母只顾着去救哥哥,把她给忘了, 她被困在火海里活生生的烧死了, 死后怨气不散,附身在哥哥戴的长命锁中,跟着哥哥十几年, 等到哥哥娶亲生子, 家中又给哥哥的孩子打了长命锁, 她寄生在新的长命锁里, 害得那孩子邪气缠身,日夜哭闹不止,父母这才想起多年前的这一桩旧事, 托我们过来将她给除了。”

熊熊大火裹着屋舍,周遭是不断倒下的砖牆, 那个孩子看见父母奔走的身影, 隔着浓烟大声呼唤他们,但从头到尾, 他们都没有回头。

在这之后的十几年,孩子的记忆停在这一天,反複看到的就是父母抱着哥哥冲出火海的场景。

明明平日里吃的喝的穿的,他们兄妹俩都是对半分, 对谁都是不亏不欠,为什么独这一次她被忘记了?——倔强的灵魂,带着不甘的质问,在这场大火里被烧了一遍又一遍,终日得不到安息。

沈摇光叹息:“那你们将她给除了?”

“萧大哥说孩子是执念未散,并非有心作恶,想说服她的父母改变主意,不要诛灭她的神魂,可她的父母怕她再回来祸害自己的子孙,执意不肯再见她一面,我们也是别无他法,给她造了个幻境,扮演她的父母,陪着她过完这一生,消除她的执念。”

问题就出在这个幻境里。

萧天权有一个法器,是一面刻着十二时辰的日晷,可生成一方幻境,百年光阴,不过一日消磨。

“在这一方幻境里,萧大哥是丈夫,我是妻子,可可是我们疼爱的女儿。”

可可就是那红衣小鬼的名字。

“进入幻境的剎那,我们都被法器抹掉俗世里的记忆,只记得自己在幻境中的身份,我们偏居一处山谷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看着可可一天天长大,再到成婚生子,儿孙满堂,那真是好长好长的一生。”乌衔月思及幻镜里的日月,双颊发烫,晶莹的肤色晕开霞光,“柴米油盐,鸡零狗碎,婚丧嫁娶,生老病死,凡人的一辈子原来是这样的。”

不知幻境用了什么法子糊弄过去了夫妻生活,当时身处幻境里的乌衔月无知无觉,真的以为这就是她的一生。

幻境里的丈夫玉树临风,温情脉脉,他们每日耳鬓厮磨,如胶似漆。

待可可被超度,从幻境中抽身,萧天权襟怀坦荡,心中磊落,很快放下一切,待她一如从前,她却有了心事,无法再像从前那般看待萧天权。

这个英俊的男人,在那一方幻境里,做了她一世的丈夫。

那些朝朝暮暮共结同心的日子,是如此的刻骨铭心。

“他不在意,我心中意难平,他在意,我又不知如何面对他,我自己都分不清是想要他在意,还是希望他不要当回事。”

“这样的感受实在太複杂了,我越来越像个人,我当乌鸦时,飞过天南海北,见过六界衆生,只有人才会拥有这种複杂的感情。

“直到如今,我都找不到头绪,现在的我,既盼着见到他,又害怕见到他。小七,你当人比我久,你一定知道怎么办的,对吗?”

“那还不简单。”沈摇光仰头,笑吟吟道,“不如随心。”

“随心?”

“你想见他,就坦然见他,害怕见他,就理直气壮当一个缩头乌龟,要是看他不顺眼了,就打他两拳,发疯也好,耍赖也好,你只管自己高兴就成。如果做人不及做乌鸦开心,那还当人做什么?”

“啊?那样能成吗?”

“有什么不能成,师兄皮糙肉厚,可扛揍了。绛河,星辰剑的剑灵,见过吗?师兄都不知道被她揍过多少回了,被漂亮姑娘揍,是他的福气。”

“什么福气?”萧天权的声音由远及近,上一秒人还在十米开外,下一秒足下生风,人已到了二人跟前。

一道剑光紧随其后,当空劈下,他就地一滚,扬起的发尾被削掉一缕,飘飘摇摇落下。

看着自己的断发,萧天权肉疼不已。

养出这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需要好几年时间,削下来只需一息的功夫,再这样削下去,他可以出家当大和尚了。

“身法慢了。”白衣女子踏着剑光落下,两指并拢,剑气呼啸而过。

她容貌秀美绝伦,奈何神色冷若冰霜,清姿皎皎,所立之处,清风自来。

“绛河前辈教训的是,是晚辈这段时间懈怠了。”萧天权狼狈爬起,低头认错。

沈摇光将乌衔月拉过来,小声道:“这位就是绛河姐姐,师兄在她面前都得低声下气,厉害吧。”

绛河望过来。

乌衔月霍然站起,局促得手脚不知往哪里放:“绛、绛河前辈,我是乌衔月,萧大哥的朋友。”

“别叫我前辈,叫我绛河。”绛河冷然打断她的话。

乌衔月更慌了。

“你跟我一样,叫绛河姐姐。”沈摇光伸出手,搭在乌衔月的肩头,笑靥如花,“绛河姐姐面冷心热,平常说话的语气就是这样,别被吓着了。”

绛河略一颔首,表示同意沈摇光的说法。

沈摇光又过来牵绛河的手:“今日是七夕,绛河姐姐就别惦记着敦促师兄长进了,晚上我们摆些瓜果美酒,去看牛郎织女银河相会。”

绛河说:“好。”

萧天权终于不用挨揍,松口气。

剑灵对剑主了如指掌,绛河出手奇快,说是切磋,常常是萧天权单方面挨打。谢景渊从前教导他,还顾及着师徒之情,不像绛河,出手毫不留情,最严重的一次萧天权的肋骨都断了好几根。

解除绛河这个威胁,他又去看乌衔月,掸了掸袖子:“小月,我回去换了件衣裳,这个颜色不犯你忌讳了吧。”

乌衔月张张唇,面露尴尬,说不出个所以然,沈摇光解围道:“这一身墨绿衬得师兄当真是风流倜傥,英英玉立。”

“就你会贫嘴。”萧天权伸手弹了下她的额头,“别以为我猜不出你心里在想什么,你这会儿估摸着在想,师兄这一身嫩绿,跟老张平日买的大葱似的。”

沈摇光:“……”

沈摇光嘻嘻一笑:“当着其他人的面,师兄怎么把我心里话给说出来了。”

萧天权气笑了:“好啊,你还真这么想。”

“师兄莫动气,我有别的话要和师兄说。”沈摇光回头觑了眼山松下的乌衔月和绛河。

“你想和我说什么?”

“今晚师兄可备了烧酒?”

“只备了果酒。宿醉伤身,果酒怡情足矣,你要烧酒做什么?”

“灌醉师弟。”沈摇光坦坦荡荡道。

萧天权脸黑如锅底:“都这么久了,你怎么还跟司危过不去?”

“我这哪里是和他过不去,我是为了师兄着想,师兄至今尚未开导他的心结,心里有愧,常常跪在师父坟前,一跪就是几个时辰,我心疼师兄的膝盖,想帮师兄一把。师弟为人心高气傲,心里怎么想的,我们谁也不清楚,常言道‘酒后吐真言’,我们趁此机会探一探师弟的真实想法,究竟怎么做他才肯原谅师父,重修父子亲情,若能找到解决办法,师父也好泉下安息。”

“男子汉大丈夫当光明磊落,怎可如此行事。”

“又不是伤天害理,怎么就不算光明磊落了?君子行事应当不拘小节,师弟身世坎坷,思虑颇重,趁机抒发一下,有益身心。”

沈摇光巧舌如簧,萧天权还真有那么一瞬被她说动了。

“师弟是个有主见的,他要不愿,我还能强灌他不成,我们只需提供一个契机,该当如何,顺其自然,师兄说可好?”

“我此次下山,并未买烧酒。”

“离天黑还早着,我下山一趟。”沈摇光喜上眉梢。

“我同你一起去。”

有萧天权的首肯,沈摇光采购的烧酒顺利端上了桌。

这酒是当地有名的烧春,色泽鹅黄,口感醇厚,百姓管它叫鹅黄酒,前些年还被当做贡酒上贡给天子饮用,后来天子下旨当与民同乐,才在市场上流通。

谢司危出身富贵,吃的用的,都是最好的,寻常的入不了他的眼。小小一壶酒,价格不菲,花出去沈摇光大半年积蓄。

大白道:“你这次可是下血本了。”

沈摇光背着手:“探出他的底细就不亏。”

星汉皎皎,烟水迢迢,佳肴美酒陈列桌案,更兼瓜果鲜蔬,香气宜人。

席间,沈摇光斟了碗美酒,率先端给沈知鹤:“爹爹,第一杯敬您。”

沈知鹤笑道:“还是我闺女孝顺。”

萧天权也端了酒过来:“沈叔叔是长辈,理应我们敬您。”

沈知鹤连饮两杯:“你们两个小鬼头,别打着敬长辈的名义灌我酒,我素来不在乎这些繁文缛节,你们玩你们的,我年纪大了,看着你们闹就行。”

乌衔月斟了盏石榴酒给绛河,腼腆一笑:“绛河姐姐,我不知你口味,你试试这个。”

“多谢。”绛河端起酒盏,以袖掩面,一饮而尽。

星辰山人丁凋零,往常就沈摇光、萧天权和老张三人,过年也冷冷清清的,今日难得这么多人聚在一起,推杯换盏,觥筹交错,一时也有些闹哄哄的。

沈摇光端来一盆清蒸的鸡腿,唤来大黄狗:“这是专门给你准备的,没放盐,放心吃吧。”

“我呢,我呢。”大白张开翅膀冲过来。

“给你也准备了。”沈摇光拿起旁边的竹篮,“一早小月去山顶上采的,选的都是新长出来的嫩草,还带着露水,可新鲜了。”

“我宣布我最爱小月。”大白一头扎进草堆里。

“师弟。”沈摇光抱着从集市上买回来的烧酒,坐到谢司危身边,“怎么一个人喝闷酒?”

谢司危用的是白玉盏,喝的是樱桃酒,清风入酒,捣碎的樱桃,在杯底生出万种风情。

平日里略嫌苍白的面颊,在酒意的渲染下,泛出浅浅的酡红,谢司危一手支颌,一手执盏,长睫翕动,于醉意朦胧间投来的一瞥,比他盏中的樱桃酒还要销魂蚀骨。

“小师姐有何指教?”

“一个人喝酒多无聊,我陪你啊。”沈摇光拿起两只大碗,拍开酒封,全部斟满,“星辰山海拔高,夜间风寒露重,这是御酒,很烈,给你暖身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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